昨日,因市民不服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提起行政訴訟,西城區區長王少峰作為西城區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通訊員 趙岩 攝
  王少峰1970年出生,2011年任西城區委副書記、西城區區長。在任期間他多次在公開場合呼籲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去年年初,西城區出台《西城區訴訟案件應訴工作規則》時,他曾表示“如果行政訴訟中區政府是被告,那我就要出庭。”同年,他出庭應訴一起市民認為房屋征收決定不合法,起訴區政府的案件。
  新京報訊 市民不服西城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向政府提起行政訴訟,昨日下午,該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作為西城區政府法定代表人的西城區區長王少峰出庭應訴。據瞭解,王少峰是2014年首位到高院出庭應訴的北京市行政機關負責人。
  區長帶一摞文件出庭
  昨日開庭前,王少峰身著白襯衫、布鞋,拿著一摞文件出現在法庭。作為被告西城區政府的法定代表人,他主動坐在了被告席。書記員照常提醒所有的訴訟參與人關掉手機或調至靜音狀態,遵守法庭紀律。
  旁聽席上,坐著西城區政府、各委辦局、街道等多個行政機關的負責人。
  該案是一起市民不服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案。李先生是西城區潘家衚衕61號的房屋所有權人,因該拆遷項目涉及其切身利益,2013年9月24日,他向西城區政府申請公開“關於北京市西城區桃園二期危改小區項目的拆遷補償、補助費用的使用、發放情況”。2013年9月29日,西城區政府作出《非本機關政府信息告知書》,主要內容為:申請獲取的政府信息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建議向北京市西城區房屋管理局咨詢。
  李先生不服,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告知書。一審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於是他上訴至北京市高院。
  原告代理人稱滿意
  庭審現場,在原告發問和陳述意見時,王少峰一直在做筆記。答辯過程中,核心爭議在於為什麼政府出具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的答覆,王少峰解釋稱,答覆里所說的“不存在”,是指房管局目前還沒有製作並保存相關信息。根據法律規定,一個項目拆遷完畢後的一個月內,相關的材料、檔案和數據才被移交至房管局。拆遷完成後李先生再去申請,房管局應該能提供相關信息。
  昨天,上訴人本人因上班沒有出庭,一個小時的庭審後,原告代理人認為,不論勝敗與否,區長對於政府信息什麼情況下公開給與了詳細解答,他對此比較滿意,感覺到區長出庭應訴並不是走了個形式。
  該案未當庭宣判。
  ■ 對話

  “如果政府做錯,敗訴是應該的”
  庭審後,王少峰接受了媒體的採訪。對於“王區長”的稱呼,他笑著說,“應該叫被上訴人,或者被告。”
  記者:你為什麼會出席庭審?
  王少峰:政府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可能有些行為會被群眾誤解,也有可能是我們工作不到位,那麼政府自然會成為被告。市民告政府,區長作為法定代表人有依法出庭的權利和義務。涉及政府本身和相關部門,對於政府各個相關部門是一次普法和教育。我願意出庭,通過法庭對相關法律進一步瞭解,也瞭解當事人的訴求,更好改進政府工作。
  記者:你出庭前做了哪些準備?
  王少峰:首先要瞭解整個事情的過程。出庭前我調閱了所有文件,再次瞭解相關法律規定。本案涉及房屋管理部門,我也調閱了房屋管理部門出具的文書。
  李先生此次申請公開的信息,房屋管理部門現在不掌握相關信息,做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書,用詞準確。但是在告知書內文中,有些言語不規範。比如,它說“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的範圍”,這個詞不准確,是公開的範圍,只是當時信息不存在。
  記者:參加完庭審後,你會做哪些工作?
  王少峰:西城區政府有68個部門要依法進行政府信息公開,我們要對各個部門召開相關會議提出要求,進行信息公開的規範。這些年,西城區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主動公開10萬6千條信息,依申請的公開有2千餘條信息,基本滿足西城區公民單位對信息的需求。
  記者:上次你出庭是關於拆遷的,這次也是,在出庭的選擇上有沒有考慮?
  王少峰:上一次所關聯的是政府征收項目,這次是政府信息公開案件,拆遷和征收還是不同的,但是都牽涉到關於房屋土地問題。大家都知道,西城區資源有限,群眾對於居住地方比較關心,政府應該創造好的環境,幫助群眾盡可能解決住房困難問題,創造生活和生產環境。
  記者:如果此案敗訴了怎麼辦?
  王少峰:如果政府真的做錯了,那敗訴是應該的。
  ■ 背景

  平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逾6成
  今年1月,北京市高院與市政府法制辦共同簽署了《關於進一步深化司法與行政互動工作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若干意見》,將包括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在內的有關長效機制,作為進一步推動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工作、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加以明確。市高院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審判工作的指導意見》,倡導和支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全市各級法院按照要求,結合各區縣特點,創造性地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機制。
  據統計,近年來,平谷法院行政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60%以上。
  ●2012年,時任平谷區區長張吉福(現任平谷區區委書記)到平谷法院出庭應訴,並當庭領走了政府敗訴的行政判決。
  ●2013年,平谷區區長薑帆出庭應訴一起以平谷區政府為被告的水域灘塗養殖使用權行政案件,併進行辯論和陳述。
  ●2013年,西城區區長王少峰、西城區副區長李岩也曾分別到一中院和高院出庭應訴。
  聲 音
  區長親自出庭應訴,是區政府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視,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於增強行政機關的訴訟意識和應訴能力,提高審判質量與效率,妥善解決行政爭議,提高執法水平,具有重要作用和意義,是推動法制建設很重要的方面。
  從目前情況看,北京市從區縣到市級兩級行政機關負責人帶頭應訴情況越來越多,有些區縣做了很好的表率。近年來,以西城區、平谷區的區長、副區長等為代表的一批行政機關負責人均帶頭出庭應訴。
  ——北京市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吳在存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劉洋
(原標題:市民不滿“信息公開” 區長出庭當被告)
(編輯: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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